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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实施的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通告
分类:
新闻中心
作者:
来源:
2019/08/21 09:32
【摘要】: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现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dfjrjgj.shandong.gov.cn)予以通告。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证明事项设定、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与变更审批证明事项设定、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审批的营业场所证明事项设定,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和职责任务变化等,对证明事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0日
关键词:
降低企业杠杆率21项工作要点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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