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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公布选举办法的通知
尊敬的会员:
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将于2018年3月任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按照本会章程,经2018年2月27日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一届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用于此次选举的选举办法。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理事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
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鲁民[2015] 48号和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举工作应当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选举工作接受山东省民政厅的审查、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选举组织筹备
第四条 经第一届五次理事会表决通过,成立了选举委员会作为选举主持机构。选举委员会由邓相龙、李洪峰、王栋共3人组成,并推选邓相龙为选举委员会主席。经第一届五次理事会表决通过,成立了选举监督委员会作为选举监督机构。选举监督委员会由李继霞、刘广英、李洪斌共3人组成,并推选李继霞为选举监督委员会主席。
第五条 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协会理事、副会长、会长,选举产生监事、监事长。
第六条 理事、副会长、会长和监事、监事长的人选,采用会员自荐和一届五次理事会全体理事推荐两种方式产生。候选人名单确定后,报省民政厅同意,提交本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七条 选举方式为无记名投票、差额直接选举。
第八条 根据《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章程》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制定和修改章程、会费标准等重大事项,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九条 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3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5名,负责选举过程中的具体计票工作。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第三章 选举和表决程序
第十条 选举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选举办法和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并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二)总监票人负责组织清点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并向大会报告有选举权的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确认会议召开有效;
(三)宣布候选人产生原则、条件、办法及候选名额、名单等;
(四)监票人组织分发选票。总监票人向大会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五)选举人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选票、进行投票。选举人可以对候选人填写赞成、反对、弃权意见,也可以另选他人,但所选实际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应选人数;
(六)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进行验票、点票,计票人进行计票;
(七)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履行确认和签字手续,并提交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选举办法经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